去年5月,因為好奇,南江縣紅光鎮某小學的小俊、小順等幾名學生使用從家里帶來的農藥做實驗,事后未及時處理實驗用的針管。在之后的玩耍中致另山東電動平車一名同學小陳中毒。近日,小陳及其家人向法院起訴小俊等6名同學,索賠6萬多元。3月22日,南江縣法院長赤法庭審理此案,法官未當庭宣判。
用農藥做實驗致同學中毒6名小學生和學校成被告 出于好奇,2015年5月的某一天,被告小俊從家中帶上百草枯農藥和三根針管到學校,百草枯用幾個小藥瓶裝著,準備和另外幾名同學對青蛙做實驗,小俊將農藥及針管帶到學校后的第三天,他和小順、小政、小峰抓來幾只青蛙做實驗后并未將農藥及針管丟棄,而是被小林拿去了。 幾天之后的5月29日早上6點左右,小政和另一名同學小朋就用當初做實驗未丟棄的針管在盆里吸水后相互打鬧玩耍,在玩耍的過程中將針管內帶有農藥的水噴到了原告小陳口中。過了一會兒,小陳突然腹痛難忍,幾名同學告知其班主任后立即將小陳送往巴中市中心醫院救治,后又送往華西醫院救治,被診斷為百草枯中毒。目前,小陳病情穩定但還需藥物治療和調養。 近日,小陳及家人一張訴狀將小俊、小順、小政、小峰、小林、小朋以及學校告到法院,索賠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共計6萬多元。3月22日,南江縣法院長赤法庭審理了此案,法官未當庭宣判。 被告均為留守學生其父母均未到場 晚報記者發現,六名小學生被告中,最大的小峰今年才14歲,最小的小朋還未滿12歲,原告小陳也僅14歲。庭審現場,小陳以及6名被告學生均未出現,都由其監護人出庭參加審理。 據悉,小俊、小朋及其他幾名被告的父母常年在外務工,他們是由爺爺奶奶或者親戚照顧。同時,原被告雙方均為住校生,只是周末或者假期才回家,平時都在學校。在法庭陳述階段,對于孩子為何帶農藥去了學校,被告監護人并未做過多陳述,只是表示他們也沒想到。 “農藥怎么能隨便帶到學校里去呢,這點大家都應該曉得啊。”小陳的父母難以理解,作為家長和學校平時就應該有這方面的教育,正確引導孩子。 小朋的表姐李某某表示,事發后,全家人都很震驚,小朋的父母長期在外務工,小朋平時寄宿在她家里。雖然生活飲食起居可以保障,但很少和孩子交流,這件事也給了他們一個警醒。 留守學生如何監管引關注 審理此案的法官岳岐峰介紹,近年來,在校學生因各種小矛盾引發吵鬧、打架、群毆致傷事件時有發生,梳理發現大多數都是留守孩子或者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中小學期間孩子的教育十分重要。”岳岐峰說,本案中,原被告雙方均為未成年人,且被告父母都在外務工,孩子缺少家庭的監管。 “家庭要對自己子女的養育負主要責任,養育缺失、缺位或失范,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岳岐峰認為,本案中,學校也應該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在相關課程上,讓孩子意識到玩耍農藥的潛在危險。 據了解,近日,《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實施,《意見》選擇全方位的監管模式,要求政府、學校、社會組織都能切實履行對留守兒童的保護責任!兑庖姟防锩鞔_,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并具體提出三種方
平板車案:一是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同時明確要求,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本報記者 吳岷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