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家鎮涼風村6社突發大火,現場已展開緊急撲救,請你們火速出警。”近日,平昌縣森林公安局邱家派出所接到緊急指令后,立即趕赴現場。
經過撲救和現場勘驗,該片過火面積達6畝,其中荒坡荒
平板車地5.3畝、成林地0.7畝,該起火災系該村6社村民李某在自家
山東電動平車責任田邊焚燒谷樁,由于天干物燥,火勢蔓延至附近山林不慎引發大火。 目前,李某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第三十二條關于野外用火的規定,民警依據該條例第四十三條,作出給予當事人警告并處以2000元罰款的林業行政處罰。經處罰教育,李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愿意接受處罰。(秦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