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成功破獲兩起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羅某(女,24歲,南江縣人),依法將其刑事拘留,并為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7萬元。
今年3月初,南江縣長赤鎮街道居民冉某某因急需用錢,通過他人介紹來到長赤街道居民羅某家借錢。羅某見冉著急借錢,便產生騙取錢財的想法,謊稱自己有能力拿出50萬元,但冉必須提前支付5萬元利息。 3月4日下午,冉某某通過其侄子孫某的手機銀行向羅某轉款5萬元,用于提前支付借款利息。收到錢后,羅某迅速將5萬元現金用于還賬及各種消費,不久便將冉支付的5萬元揮霍一空。冉多次催促羅某兌現承諾,羅某便找各種借口推脫和拒絕見面。隨后冉某某多次聯系尋找,于3月7日在長赤鎮街道找到了羅某。通過了解得知羅某沒有經濟能力提供借款,冉
平板車某某便要求羅退還利息,但羅某稱借款利息已被她消費,現無力退還。冉某某和孫某發現被騙,遂于3月7日上午將羅某扭送到了南江縣刑偵大隊。
山東電動平車8853;通過偵查,刑偵員迅速查明,羅某并無經濟實力兌現借款,所騙的5萬元已被其全部揮霍,也沒有像羅自稱的找親朋集資,其行為涉嫌詐騙。在查清案情后,南江縣公安局依法將羅某刑事拘留。 3月10日,刑偵大隊民警再次接到南江縣沙河鎮某村村民程某(32歲)報案稱,自己在2015年11月期間,被其遠房侄女羅某以介紹女朋友需要支付彩禮錢、零用錢、路費等為由,先后五次從他那里騙走64500元,所騙錢款全部用于她自己揮霍。經進一步調查,偵查人員發現,該案嫌疑人與冉某某財物被騙案中嫌疑人為同一人,便將兩起案件串并偵查。 為減少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偵查員在案件偵辦過程中,積極與嫌疑人的家人聯系,協調羅某的家人想辦法迅速歸還所騙現金。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家人主動幫其退還了冉某某被騙的5萬元現金和程某被騙的2萬元現金,追回的7萬元現金已返還受害人。(蔡欣 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