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朱文林率該局相關處室負責人一行5人來到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考察,并就渝巴兩地法院共建跨區域案件執行協作機制達成一致意見。
巴中市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杜江與朱文林分別介紹了兩地法院案件執行基本情況,相互交流了工作經驗,就建立跨區域執行協作機制進行了深入探討和協商。雙方一致認為,川渝地緣相接、人緣相親,人員、經濟聯系緊密,許多司法案件當事人、財產、住所等因素相互交織。深化法院之間的務實合作,建立就近區域法官信息共享、相互聯動的執行協作機制,有效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對破解跨區域執行難題、提高執行效率、
平板車節約司法資源具有促進作用。 《跨區域執行協作協議》共十八條,重點明確了工作原則、協作方式、協作內容、協作程序、完成時限等!秴f議》規定,巴渝兩地法院將對本轄區內法院需開展執行協作
山東電動平車的事務進行集約管理,統一調度指揮,統籌執行力量,統一組織實施。協作執行事項包括委托調查、查詢、查封、凍結、扣劃、過戶等法律文書的送達。對已查明財產的處分實行專項委托,主要包括財產的評估、拍賣、過戶、支付執行款項等!秴f議》明確,協作法院應在收到提請協作法院相關法律文書后3至10個工作日內完成協作事項,并將執行結果、相關法律文書回復提請協作法院。 “與重慶及巴中相鄰市法院建立跨區域案件執行協作機制,將有效打破地方和部門保護壁壘,形成不同區域法院之間執行聯動格局,從時間和空間上實現執行案件效益最優最大化。這也是我市法院正在開展的執行工作‘懲失信、提效率’活動的務實舉措,是‘向執行難全面宣戰’的機制探索。”杜江表示。(向波)